今年以来,友谊县检察院认真落实“三个规定”填报要求,通过宣传引导,干警记录报告自觉性不断提升,“逢问必录”的习惯基本形成,连续三个季度无“零报告”现象。
——压实主体责任,筑牢思想防线。该院多次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进行专题研讨,检务督察专员就“三个规定”和最高检《关于建立过问或干预、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》进行专题辅导,利用多媒体程序及会议形式向全院干警多次进行培训,以典型案例为鉴宣传学习,观看警示教育宣传片,开展应知应会测试,强化全院干警对“三个规定”及《实施办法》的理解与执行。落实“三个规定”等重大事项月报告制度,依托检察内网重大事项填报系统,及时填报当月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情况,做到记录报告全覆盖。
——强化制度建设,严格办案纪律。该院领导高度重视,将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程,完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,制定《检察官办案管理办法》、《干警及干警配偶、子女及其配偶从事经营活动禁业清单》、《关于建立健全禁止检察官与律师不正当接触交往制度机制的意见》等,将检察干警与当事人、律师、特殊关系人、中介组织不正当接触交往行为规定情况记入个人廉政档案,作为检察人员年度考核和晋级晋升的重要依据,对违反“三个规定”的行为坚决“零容忍”,严肃监督执纪问责。组织干警签订严格执行“三个规定”承诺书,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,将“三个规定”教育引导、问题反映作为谈心谈话的重要内容,引导干警自行排查、如实记录。将“自查从宽、被查从严”的政策传达至每一名干警,在具体案件处理上体现鲜明的政策导向。发挥反面典型警示作用,召开警示教育大会,深刻剖析检察人员违反“三个规定”的典型案例,并印发给全院所有干警引以为戒,推动“三个规定”在友谊检察机关落地生根。
——加强监督检查,确保执行到位。该院严格落实“能力作风建设年”活动要求,认真开展执法司法服务提升攻坚行动,对去年以来办理的重点案件、信访案件进行倒查,未发现干警涉嫌违反“三个规定”问题线索。主动对接县纪委、法院、公安局和司法局,开展外围摸排,广泛收集检察人员违反“三个规定”线索,未发现本院干警有违反“三个规定”的问题。制定了具体的实施细则,明确行为底线,实施“一案一记录”制度,要求案件承办人对办案活动中是否存在违法干预、插手、过问案件的情形,包括拒绝情况进行如实登记,做到每案必填,一案一档,实现对办案活动的监管监控,做到全程留痕、有据可查。针对“零报告”情况,主动向社会公布,接受监督。
——强化政治自觉,营造浓厚氛围。该院在微信公众平台上对“三个规定”工作情况进行公开,接受社会各界监督,公开司法程序,提升司法公信力。检察长亲自宣讲“三个规定”,做到面对面指导,点对点答疑,树立“应记录而未记录要被追责,如实记录有保障”的正确观念,解决干警“不愿填”的思想问题。同时,向全院干警及家属发送“三个规定”的一封信,干警家属应作为干警的亲情廉政监督员,将监督提醒干警落实“三个规定”作为重要职责,主动避免本人过问案件,积极协助干警屏蔽其他亲戚、朋友打探案情的情况,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。